河北红十字基金会会议制度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内部管理,根据《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章程》、《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制定会议制度如下:
一、会议类型
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党组织有关会议。
(一)理事会会议
1、理事会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每年召开1─2次;
2、会议由理事长或理事会推选的召集人主持和召集;
3、参加会议人员:理事会全体理事和监事;
4、会议内容:
①制定修改章程;②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③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④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⑤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⑥决定由理事长提名的秘书长的聘用与解聘;⑦听取、审议理事长的工作报告;⑧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⑨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5、会议承办人:秘书长和基金会办公室。
(二)理事长办公会议
1、在理事会休会期间:理事长办公会议实施对基金会的领导,会议不定期召开,具体时间由理事长安排;
2、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并主持,理事长不能召集时,由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召集并主持;
3、参加会议人员: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4、会议内容:
①研究理事会会议有关决定的贯彻落实;②分析研究专项基金的设立,并对专项基金的管理办法进行审定;③研究重大业务活动;④研究5万元以上经费支出;⑤年度工作目标的确定;⑥管理机构正副职务的聘任、解聘;⑦审定内部管理制度;⑧决定工作人员的奖惩;⑨审定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
⑩其它需要研究和决定的事宜;
5、会议承办人:秘书长和基金会办公室。
(三)秘书长办公会议
1、会议时间:每周召开一次,一般定在周一上午;
2、会议召集主持人:秘书长;
3、参加会议人员:各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及有关人员。
4、会议内容:
①传达贯彻理事长办公会精神,研究落实理事长、副理事长交办的事宜;②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任务;③内部管理有关事宜;④其它需要研究的事宜。
5、会议承办人:办公室及有关部门。
(四)全体工作人员工作会议
1、会议时间不定期,一般在半年年终或开展重大活动前后召开;
2、会议由秘书长召集,理事长、副理事长讲话;
3、参加会议人员:基金会全体人员;
4、会议内容:
①传达贯彻上级指示;②安排重要活动;③总结部署工作;④其它内容。
(五)党组织会议
党小组、党支部或全体党员会议,按党组织有关要求召开。
二、会议材料
(一)会议召开前,承办人根据会议内容,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
(二)会议召开时,承办人要做好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场制作会议记要,必要时请参加会议人员审阅、签名;
(三)会议召开后,承办人要将会议材料和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归案,妥善保管备查。
三、会议通知
(一)召开理事会会议,承办人应提前5日将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等事宜,通知全体理事和监事;
(二)召开其它会议,承办人应提前2日通知参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