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乏医疗资源和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70%的脑瘫患者因错过了最佳的康复时机而逐渐丧失了运动功能,终生需要照料。随着医学的进步,脑瘫患者可以通过有效的治疗得到良好的康复,早发现、早干预的脑瘫康复效果更好。然而,不菲的康复费用给脑瘫患儿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为体现慈善的宗旨,促进社会的和谐文明进步,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与博恩斯特医疗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京冀康复医院合作开展“博恩斯特助力脑瘫患儿矫形、康复救助公益项目”。项目按照《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博恩斯特助力脑瘫患儿矫形、康复救助公益项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实施,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博恩斯特助力脑瘫患儿矫形、康复救助公益项目”
二、实施单位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博恩斯特医疗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京冀康复医院
三、启动时间
2024年 4 月正式启动
四、救助基金
在省红十字基金会“救治公益基金”捐款账户中设置独立科目,资金由博恩斯特医疗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捐赠30万元设立,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会同博恩斯特医疗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京冀康复医院通过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募集,专门针对在石家庄京冀康复医院接受矫形、康复治疗的脑瘫患儿予以救助,省红十字基金会会负责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和拨付使用。
五、定点医院
石家庄京冀康复医院为省红十字基金会“博恩斯特助力脑瘫患儿矫形、康复救助公益项目”定点医院。
六、救助对象及条件
(一)一般具有河北省户籍、6周岁以下(含6周岁)、家庭困难的脑瘫患儿;
(二)自愿在石家庄京冀康复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七、救助方式及额度
定点医院对家庭困难脑瘫患儿开放人道救助通道,先行垫付确定资助额度内的治疗费用,对特别困难的患儿给予适当医疗费用减免。“脑瘫患儿救助公益基金”救助标准如下:
(一)自负部分为5000元及以下,救助金额为2000元,低保和建档立卡患者额外救助500元;
(二)自负部分为5000元以上,救助金额为3000元,低保和建档立卡患者额外救助500元;
注:以上自负金额救助为扣除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基本医疗及大额支付、大病医疗保险、民政低保医疗等报销外,按个人自负部分进行救助。以上救助标准均为一次性救助,同一患者一年之内不享受重复救助。
八、救助程序
(一)脑瘫患儿监护人向定点医院提出救助申请。
(二)定点医院负责初筛符合条件的脑瘫患儿,符合初筛条件的患儿监护人填写《脑瘫患儿康复救助公益项目基金资助申请表》(申请表格由定点医院发放或从省红十字基金会官网下载),并持患儿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建档立卡户证明、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开具的家庭收入证明或家庭经济状况说明,到定点医院登记。
(三)定点医院组织项目执行科室根据申请救助患者数量不定期进行初评,并按照“重症优先、困难优先、早报优先、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资助对象。
(四)定点医院对初评通过的脑瘫患儿进行住院治疗。
(五)定点医院定期召开评审会,对受助患者初审材料进行评审,如发现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救助资格。评审结束后,定点医院及时整理相关资料(花名册、申请表、患儿康复费用明细、照片、视频、临床资料、效果评价等)报省红十字基金会申请救助,省红十字基金会依据评审结果,研究同意后,及时向定点医院拨付救助资金。
(六)定点医院及时做好患者回访等工作。
九、工作保障
(一)成立“定点医院博恩斯特助力脑瘫患儿矫形、康复救助公益项目”协调小组
石家庄京冀康复医院董事长韩建水任组长、石家庄京冀康复医院院长周慧卿担任副组长;主要负责筹集建立博恩斯特助力脑瘫患儿矫形、康复救助公益项目专项基金,协调解决项目运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好对项目各部门和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二)成立“定点医院博恩斯特助力脑瘫患儿矫形、康复救助公益项目”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委 员:韩建水 石家庄京冀康复医院董事长
副主任委员:李 欣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项目负责人
周慧卿 石家庄京冀康复医院院长
委 员:王 娜 石家庄京冀康复医院市场部主任
张晓丽 石家庄京冀康复医院设备科主任
张 红 石家庄京冀康复医院院办室主任
主要负责“博恩斯特助力脑瘫患儿矫形、康复救助公益项目”评审(指导)工作,并对资助工作进行技术监督,确保资助公正透明,管理科学。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定点医院,办公室主任张红,负责与评委、有关单位的联系及相关事务的具体协调工作。
十、项目监督
(一)“博恩斯特助力脑瘫患儿矫形、康复救助公益项目”救助基金接受政府部门、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监事会、捐赠人以及社会的监督和审计。
(二)定点医院负责做好资料存档、患者回访工作,项目协调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通过官网或其它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救助情况。
(四)邀请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对救助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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