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救助项目 >> 医疗救助

博恩斯特助力乡村复转军人白内障患者医疗救助项目

2024年05月22日



项目介绍

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博恩斯特助力乡村复转军人白内障患者医疗救助项目

二、实施单位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博恩斯特医疗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顺康医院

三、启动时间

20244月正式启动

四、救助基金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捐款账户中设置独立科目,资金由博恩斯特医疗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捐款动员社会力量捐款设立,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会同博恩斯特医疗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顺康医院通过多种渠道面向社会进行募集,专门针对一般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乡村复转军人白内障患者救助,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负责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和拨付使用。

五、定点医院

石家庄顺康医院为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博恩斯特助力乡村复转军人白内障患者康复项目”定点医院

六、救助对象

一般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乡村复转军人白内障患者。

七、救助方式及额度

在定点医院就诊:接受白内障手术治疗的每人救助1500元,救助对象为农村五保户的在原救助基础上每人再救助500元。

定点医院乡村复转军人白内障患者开放人道救助通道,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工作,对被确定救助患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定点医院月末向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提供“博恩斯特助力乡村复转军人白内障医疗救助”汇总及相关材料,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依据上述资料完成审核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拨付至各定点医院的指定账号

八、救助程序

  (一)白内障患者定点医院提出救助申请

  (二)定点医院负责初筛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符合初筛条件的患者填写博恩斯特助力乡村复转军人白内障患者医疗救助项目申请(申请表格定点医院发放或从省红十字基金会官网下载),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定点医院登记

(三)定点医院组织项目执行科室根据申请救助患者数量不定期进行初评,并按照“重症优先、困难优先、早报优先、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资助对象

(四)定点医院对初评通过的白内障患者进行治疗。

(五)定点医院定期召开评审会,对受助患者初审材料进行评审,如发现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救助资格。评审结束后,定点医院及时整理相关资料(花名册、申请表、手术记录单、照片、视频、临床资料、效果评价等)报省红十字基金申请救助,省红十字基金会依据评审结果,研究同意后,及时拨付救助资金。

定点医院及时做好患者回访等工作。

九、工作保障

(一)成立“博恩斯特助力乡村复转军人白内障患者医疗救助项目”协调小组

组    长:王小朋  博恩斯特医疗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主席

副组长:聂建刚  石家庄顺康医院院长  

主要负责筹集建立救治项目专项基金,协调解决项目运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好对项目各部门和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二)成立“博恩斯特助力乡村复转军人白内障患者医疗救助项目”评审委员会

   :王小朋  博恩斯特医疗科技(河北)股份有限公司主席  

副主任委 :闫  奕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  

聂建刚  石家庄顺康医院院长

冯建书  石家庄顺康医院副院长

委       :孔向荣、孙慧萍、王若光、程建基      

主要负责“乡村复转军人白内障患者医疗救助项目”医疗救助对象;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协商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收集医疗救助成功案例,做好经验交流;研究救助患者前期预防和后期治疗工作,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院医务科,负责与评委、有关单位的联系及相关事务的具体协调工作

十、项目监督

(一)“乡村复转军人白内障患者医疗救助项目”接受政府部门、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监事会、捐赠人以及社会的监督和审计。

(二) 定点医院负责做好资料存档项目协调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通过官网或其它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救助情况。

(四) 邀请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对救助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接受社会监督。

捐助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