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
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肾病透析救助公益项目
二、实施单位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尚义县中医院
三、启动时间
2024年4月正式启动
四、救助基金
在省红十字基金会会“救治公益基金”捐款账户中设置独立科目,启动资金由石家庄立晖商贸有限公司捐赠30万元设立,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会同尚义县中医院通过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募集。救助对象为具有河北户籍的肾病患者,省红十字基金会会负责对基金的管理和拨付使用。
五、定点医院
尚义县中医院为“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肾病透析救助公益项目”定点医院。
六、救助对象及条件:具有河北户籍或长期在河北居住的肾病患者。
七、救助方式及额度
(一)在尚义县中医院进行的肾病透析治疗的患者,每名患者救助额度为患者个人自费部分的100%。
(二)患者每次接受透析治疗往返医院所需的路费全部由本基金承担。
(三)尚义县中医院对肾病透析患者开放人道救助通道,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工作。对被确定救助患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尚义县中医院每月向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提供“肾病透析患者治疗完成确认资助汇总表”,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依据上述资料完成审核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拨付至尚义县中医院账号。
八、救助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填写救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尚义县中医院提出救助申请。
(二)尚义县中医院负责初筛符合条件的患者并填写《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肾病透析救助公益项目基金资助申请表》(申请表格由尚义县中医院发放或从省红十字基金会官网下载),患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向尚义县中医院提出救助申请。
(三)尚义县中医院组织项目执行科室根据申请救助患者数量不定期进行初评,并按照“重症优先、困难优先、早报优先、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资助对象。
(四)尚义县中医院对初评通过的求助患者进行药物和手术治疗。
(五)尚义县中医院定期召开评审会,对受助患者初审材料进行评审,如发现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救助资格。评审结束后,尚义县中医院及时整理相关资料(花名册、申请表、患者治疗费用明细、照片、视频、临床资料、效果评价等)报省红十字基金会申请救助,省红十字基金会依据评审结果,研究同意后,及时拨付救助资金。
(六)尚义县中医院及时做好患者回访等工作。
九、工作保障
(一)成立“肾病透析救助公益项目”协调小组
尚义县中医院副院长李建霞任组长、尚义县中医院副院长郭平副担任副组长;主要负责筹集建立肾病透析救助公益项目专项基金,协调解决项目运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好对项目各部门和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二)成立“肾病透析救助公益项目”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委 员 : 李建霞 尚义县中医院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 郭 平 尚义县中医院副院长
李 欣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项目主任
委 员: 孙鹏欣 尚义县中医院肾内科主任
王馨梓 尚义县中医院办公室主任
贺 珍 尚义县中医院财务主任
刘佳玲 尚义县中医院肾内科护士长
主要负责筛查、确定肾病透析救助公益项目医疗救助对象;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协商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收集医疗救助成功案例,做好经验交流;研究困难家庭患者前期预防和后期治疗工作,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尚义县中医院,办公室主任由尚义县中医院副院长李建霞兼任,负责与评委、有关单位的联系及相关事务的具体协调工作。
十、项目监督
(一)“肾病透析救助公益项目”救助基金接受政府部门、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监事会、捐赠人以及社会的监督和审计。
(二)尚义县中医院负责做好资料存档、患者回访工作,项目协调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通过官网或其它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救助情况。
(四)邀请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对救助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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