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
一、项目名称
“明眸天使”儿童青少年眼病救助项目
二、发起单位
河北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救助中心、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石家庄爱尔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三、启动时间
2023年7月19日正式启动
四、救助基金
在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明眸天使”儿童青少年眼病救助基金捐款账户中设置独立科目,该项目由省红十字会和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共同发起,由省红十字基金会和石家庄爱尔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执行,共筹集项目基金160万元,主要致力于对一般具有河北省户籍、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家庭困难或特殊家庭的斜视青少年患者进行救助。
五、定点医院
石家庄爱尔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全省各级爱尔眼科医院为“明眸天使”儿童青少年眼病救助项目定点医院。
六、救助对象及条件
一般具有河北省户籍、困难家庭或特殊家庭的经筛查患有斜视疾病的青少年患者,年龄不超过18周岁(含18周岁)。
七、救助方式及额度
定点医院对困难家庭青少年斜视患者开放人道救助通道,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工作。对被确定救助患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石家庄爱尔眼科医院汇兑后分批次向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提供《“明眸天使”儿童青少年眼病救助基金救助明细汇总表》,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依据上述资料完成审核后,及时向求助患者拨付救助资金。
在定点医院接受斜视手术治疗的青少年,每人单眼补助1500元手术治疗费用,每人双眼补助3000元手术治疗费用。
八、救助程序
(一)定点医院面向中小学在校学生的眼健康筛查并向家长反馈结果,以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明眸天使”儿童青少年眼病救助名义通过多方平台向全省征集符合救助条件的青少年,经检查患有斜视疾病且符合救助标准的青少年或监护人向定点医院提出救助申请。
(二)定点医院负责初筛困难家庭斜视青少年,符合初筛条件的患者填写《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明眸天使”儿童青少年眼病救助项目申请表》(申请表格由定点医院发放或从省红十字基金会官网下载),并持患者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定点医院提出救助申请。
(三)“明眸天使”儿童青少年眼病救助项目专家委员会根据申请救助患者数量不定期组织评审,并按照“困难优先、早报优先、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受资助困难家庭斜视青少年患者。
(四)定点医院对确定救助的患者进行手术治疗。
(五)定点医院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花名册、申请表、患者治疗费用明细等)报省红十字基金会备查。
(六)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依据评审结果,研究同意后,及时将救助资金拨付到救助患者账户。
(七)定点医院要及时做好患者回访等工作。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也要对患者救助情况不定期开展回访等工作。
九、工作保障
(一)成立“明眸天使”儿童青少年眼病救助项目协调小组
河北省红十字会监事会专职副监事长高继芳任组长,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救助中心负责人李晓琛任副组长,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河北省区副总院长苏鸣任副组长,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河北省区视光项目负责人齐丽琴担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筹集专项基金,协调解决项目运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好对项目各部门和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二)成立“明眸天使”儿童青少年眼病救助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委 员:苏 鸣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河北省区副总院长
副主任委员: 边 珊 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救助中心副主任
吴海清 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副主任
孙艳华 石家庄爱尔眼科医生视光及小儿眼科主任
委 员: 毕素华 闫 奕 戚 伟 郭振玲 刘丽丽
黄 静 潘俊东 江春华 陈丽萍 徐建龙
张文娟
主要负责筛查、确定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明眸天使”儿童青少年眼病救助项目医疗救助对象;对受资助患者治疗效果进行评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协商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收集医疗救助成功案例,做好经验交流;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
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河北省石家庄爱尔眼科医院,办公室主任由苏鸣兼任,负责与专家、有关单位的联系及相关事务的具体协调工作。
十、项目监督
(一)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明眸天使”儿童青少年眼病救助基金接受政府部门、省红十字基金会监事会、捐赠单位、捐赠人、以及社会的监督和审计。
(二)河北省各级爱尔眼科医院负责做好资料存档、患者回访工作,项目协调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通过官网或其他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救助情况。
(四)邀请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对救助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