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
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困难家庭大病救助公益项目”
二、实施单位
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河间市红十字会、河间东环医院
三、启动时间
2023年3月22日正式启动
四、救助基金
在省红十字基金会“救治公益基金”捐款账户中设置独立科目,资金由省红十字基金会会同河间东环医院通过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募集,专门针对在河间东环医院进行治疗的困难家庭患者予以救助,省红十字基金会会负责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和拨付使用。
五、定点医院
河间市东环医院为省红十字基金会“困难家庭大病救助公益项目”定点医院。
六、救助对象及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河北省户籍,重点救治具有河间市户籍或河间周边市、县户籍困难家庭患者;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七、救助方式及额度
在河间东环医院接受治疗的困难患者,每人治疗费用救助为个人自费部分的80-90%。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适当增加救助金额。本救助基金不排斥患者在其他方面的保障待遇。
河间东环医院对困难家庭患者开放人道救助通道,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工作。对被确定救助患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低保户、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支出困难对象、残疾人、边缘户、军烈属家庭视情给予个人自费部分费用全免。
河间东环医院每季度未前向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提供“项目入组患者治疗完成确认资助汇总表”,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依据上述资料完成审核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拨付至河间东环医院账号。
八、救助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填写救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河间东环医院提出救助申请。
(二)河间东环医院负责初筛符合条件的患者并填写《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受助对象困难家庭大病救助公益项目基金资助申请表》(申请表格由河间东环医院发放或从省红十字基金会官网下载),患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开具的需救助的证明,向河间东环医院提出救助申请。
(三)河间东环医院组织项目执行科室根据申请救助患者数量不定期进行初评,并按照“重症优先、困难优先、早报优先、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资助对象。
(四)河间东环医院对初评通过的求助患者进行药物和手术治疗。
(五)河间东环医院定期召开评审会,对受助患者初审材料进行评审,如发现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救助资格。评审结束后,河间东环医院及时整理相关资料(花名册、申请表、患者治疗费用明细、照片、视频、临床资料、效果评价等)报省红十字基金会申请救助,省红十字基金会依据评审结果,研究同意后,及时拨付救助资金。
(六)河间东环医院及时做好患者回访等工作。
九、工作保障
(一)成立“河间东环医院困难家庭大病救助公益项目”协调小组
河间东环医院院长李泽成任组长、河间东环医院副院长李丛医 担任副组长;主要负责筹集建立困难家庭精准救治公益项目专项基金,协调解决项目运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好对项目各部门和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二)成立“河间东环医院困难家庭精准救治公益项目”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委 员: 李泽成 河间东环医院院长
副主任委员: 吴海清 河北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副主任
邢志杰 河间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委 员: 李丛医 河间东环医院副院长
李丛政 河间东环医院副院长
主要负责筛查、确定困难家庭大病救助公益项目医疗救助对象;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协商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收集医疗救助成功案例,做好经验交流;研究困难家庭患者前期预防和后期治疗工作,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河间东环医院,办公室主任由东环医院院长李泽成兼任,负责与评委、有关单位的联系及相关事务的具体协调工作。
十、项目监督
(一)“困难家庭大病救助公益项目”救助基金接受政府部门、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监事会、捐赠人以及社会的监督和审计。
(二)河间东环医院负责做好资料存档、患者回访工作,项目协调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通过官网或其它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救助情况。
(四)邀请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对救助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接受社会监督。